今天我們來說eb1a十大標準中的最后一條,在藝術表演領域,取得商業上的成功。這一條和第七條一樣,也主要是針對藝術家,但這兩條是有一點區別的。
第七條是申請人創作的藝術品參加過重大展覽,主要適合畫家、雕塑家等造型藝術,不適合表演藝術。
而第十條則適合表演藝術家,像演員、歌手、導演等,如果你的藝術表演作品有很好的票房或銷售,例如CD賣了多少萬張,票房多少億等等,那么就可以符合這類申請。
兩個重要衡量指標:銷售量和票房
第十條標準的重點在銷售量和票房,這兩項是衡量申請人是否在藝術表演上獲得商業成功的重要指標。所以呢,如果你僅僅只是有作品,例如曾經發行過音樂專輯,表演過大型話劇,拍攝了影視作品。
但是都沒有賺到錢,那么這樣就不能算達到了標準,因為你沒有取得商業上的成功。沒有賺到錢就不能算取得商業上的成功,也就不能證明你具備杰出的專業能力,美國移民局在這點上非?,F實。
賺多少錢才屬于商業上的成功?
那么要賺多少錢才屬于商業上的成功呢?沒有一個固的數字,美國移民局給出的要求是要比同行做的好就行。
例如說你是一個京劇演員,你在線下的演出場場爆滿,票價別人賣200一張,你賣300一張,公司把你演出的視頻錄制成光盤,同事只能賣1000張,你能賣2萬張,這些銷售數據都是真實可查詢的,那么恭喜你,你滿足商業上成功的條件。
這里問大家一個問題,趙女士是一名話劇演員,她和她的團隊在全球很多地方演出,每次演出的規模和上座率都比同行要好很多,也獲得了觀眾的一致認可,那么請問趙女士符合eb1a第十條的申請條件嗎?
這里要看趙女士在團隊的里的分量。我們知道話劇表演和單口相聲,音樂獨奏是不一樣的,并不是一個人完成的,成功背后,每個參與者的功勞都大小不一。
但是呢,EB1A要求申請人個人在商業成功中起到主要作用,是成功的基石。
所以趙女士如果是里面的核心人員,是能夠影響商業收入的人物,那么她是符合條件的。如果她只是里面的某個重要或次要角色,那么就不能算作她的商業成功,因為團隊的榮譽是不能算到她一個人頭上的。
好了,今天關于eb1a的十大標準最后一點就介紹到這里了,整個課程的第六節到第十五節都在講eb1a的十大標準,大家可以感覺到這有多重要了。
可以說,如果你沒有諾貝爾、普利策這種國際性獎項,要申請eb1a都離不了這十大標準。關于這十大標準雖然M叔想盡可能講的詳細,但是實際中里面的細節真的非常多,很難有一套統一、可以量化的標準給到大家。
但是為了大家能初步的了解自己是否具備eb1a的申請條件,我們做了一套針對性的調查問卷,大家可以先測試一下自己可以滿足問卷里的幾條標準,做完之后可以通過麥克斯出國小助手私信 maxzixun,M叔再為你做一個免費的評估,做完評估后你就知道自己到底改怎么移民美國了。